刘浩存妈妈发声回应争议 称会持续帮助受伤女孩

来源:互联网人气:162更新:2021-08-10 14:18:40

近日,刘浩存妈妈办的舞蹈机构内曾有小女孩成为终身残疾一事,引发热议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7月13日晚,针对教育机构致小女孩瘫痪事件,刘浩存妈妈发声明承认了2012年的那场变乱。当时刘浩存妈妈开的舞蹈学校一名学生婷婷在做“下腰”动作时,由于指导不妥终身瘫痪。她发文称:“自2012年10月12日事情发生后,我们一直在全力配合孩子的治疗,孩子治疗的过程中双方家庭都积极沟通和解决。”

她还表示,因为本身家里也有困难所以才在2018年完成全部赔付,并澄清关于网传的“暴力教学”、“踩伤脊椎”等内容均不属实,孩子的家庭也没有颁布过这样的言论,同时恳请大家不听谣不信谣。她表示希望网友不要打扰受伤的小女孩一家,今后会把小女孩当女儿一样照看,继续尽全力关爱她。

此外,此前一直有网友质疑刘浩存父母至今未给伤者补偿金。7月13日,有媒体曝出采访伤者婷婷的父亲的通话录音,对方称补偿金已于2018年全部付清。媒体问到为什么到2018年才付清全部补偿金,对方称刘浩存家庭经济状况不甚良好:“确实挺难的,家里有白叟、小孩,还有一个小女儿。”至于为什么会弄伤腰椎,婷婷父亲说,当时孩子去的时间短,过早去做阿谁动作。婷婷父亲还表示与刘浩存父母仍然有联系,对方经常打电话问候,有时候还会探望。

7月12日时,也有媒体找到了那次事件的裁判文书,引起纠纷的培训班名叫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经营者是一对夫妻,时任吉林省辉南县畜牧局科员的刘某光和时任辉南县第五中学教师的吕某娟。辉南县农业农村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证实,单位确实有刘某光这个人,他的确是刘浩存的父亲,但不清楚刘某光现在还在不在单位任职。

此次纠纷发生在2015年。按照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2012年10月12日,时年6岁的婷婷在位于吉林辉南县的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学习舞蹈。在做“下腰”动作时摔倒,后出现腿麻、腰痛症状。当日,婷婷到辉南县康达病院就诊,此后辗转多家病院救治,诊断为脊髓损伤、无骨折脊髓脱位损伤、双下肢完全瘫。

经鉴定,婷婷的损伤情况已构成一级伤残,已构成完全护理依赖,终身需依赖他人护理。

此事发生后,婷婷的父母将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的经营者吕某娟和刘某光诉至辉南县人民法院,索赔215.9万余元。

在当时的庭审时,吕某娟和刘某光辩称,刘某光是该学校原负责人,吕某娟是舞蹈教师,教学属于职务行为,二人均不该成为本案适格被告。而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是在辉南县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所以该学校应为本案适格被告。

他们认为,事发当日,二人无任何过错,处理办法得当,在教学过程中及不测变乱发生后已尽到教育办理职责。二人主不雅观不雅观不雅观不雅观上也没有过错,相关的舞蹈国家教科书及医学教材均没有“下腰会出现脊髓损伤”的记载,所以对婷婷受损害的后果根本无法预见。

一审法院认定,吕某娟和刘某光作为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的经营者和实际出资人,在教授婷婷舞蹈时,应当知道婷婷作为幼儿的生理特点和相关动作可能存在损害风险,但其在训练“下腰”时,对上述动作可能造成10岁以下儿童脊椎损伤的危险性缺乏估计或估计不足,没有采取预防和避免损害发生的相应办法,导致婷婷训练时受伤。吕某娟和刘某光未尽到教育、办理和庇护的法定义务,存在过错,对婷婷的损害应承担责任。

婷婷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应了解婷婷生长发育等实际情况,应当预知舞蹈动作可能产生的风险,因此,婷婷的监护人也有过错。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确定吕某娟和刘某光承担70%责任。

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有经营资质,该学校应认定为民办非企业个体单位,业主和出资报答刘某光,吕某娟是实际教授婷婷舞蹈的老师,二者既是夫妻,又是学校的实际经营者,故二报答适格的被告。

一审判决吕某娟和刘某光补偿婷婷医药费等101.7万余元,精神损害安抚金5万元,共计106.7万元。

事发6年后女孩拿到补偿款

一审判决后,吕某娟和刘某光提起上诉。他们的上诉理由中有这样一条:婷婷是脊髓损伤,并未进行手术治疗,现病情已经不变,处于康复治疗阶段,所以并不属于危重病人,不存在咀嚼和营养吸收障碍,也不是植物人状态,原审庇护婷婷高达近40万元的营养费数额过高。

吉林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人又提出再审申请,于2016年3月22日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受伤后的婷婷一家过得怎么样?

在几份公开的文书里,有一些这样的表述:按照婷婷的住院病历,她在住院治疗脊髓损伤过程中,因下肢瘫痪失去知觉无法感知护理人员提供的热水温度曾被烫伤。

为了治好婷婷,家人在婷婷无法痊愈的情况下为求一丝治愈希望四处问医,从吉林到北京。婷婷父母称,在从吉林的病院前往北京病院求医时,他们出院后直接出发,在车上待了一宿,达北京后又因病院未收婷婷,又在病院走廊打针待了一宿。

婷婷父母的求医行为,被吕某娟和刘某光认定为恶意扩大损失。但法院认为费用花销符合客不雅观不雅观不雅观不雅观情理。

一份公开的结案通知书显示,刘浩存父母与婷婷于2012发生的纠纷,一直到2018年,经过法院的执行后,婷婷一家才拿到补偿款。通知书显示,此案由婷婷提出申请后,于2018年12月25日执行完毕。

多方证实涉案培训机构负责人确系刘浩存父母

2016年3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显示,除了是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的经营者和实际出资人之外,吕某娟和刘某光还有别的身份。刘某光是辉南县畜牧局的科员,吕某娟是辉南县第五中学的教师。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搜索发现,按照《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天眼查显示,辉南县新东晓艺术学校成立登记日期是2006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吕某艳,属于社会组织,现已撤销。

近日,网络上的消息开始将刘某光和吕某娟二人与演员刘浩存关联起来,称刘浩存是二人的女儿。刘浩存出道后一直以清纯形象示人,被称为“谋女郎”,搭档易烊千玺广受关注。

7月12日上午,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联系到辉南县农村农业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他透露,单位的确有刘某光这个人,并且他的确是刘浩存的父亲。“我们不熟,所以不晓得他现在还在不在单位。”

公开资料显示,刘浩存出生于2000年5月20日(存在争议,一说为1998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舞蹈学校。

2018年,13岁的婷婷拿到了补偿款,也是在这一年,刘浩存凭借出演张艺谋导演的电影《一秒钟》出道并走红。

电影《一秒钟》海报受伤女孩父亲:还是瘫痪状态,每天都会去上学

2016年11月20日,吉林梅河口市一家名为小雨滴爱心协会的组织曾帮手过婷婷。当时的公开信息显示,时年11岁的婷婷需要长年帮扶,因为学习舞蹈,一个动作导致脊柱受伤,造成高位瘫痪。孩子非常愿意学习,找学校必需有内部卫生间,她每天只学一上午,中午妈妈背着她坐公交车回家。

7月12日上午,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联系到小雨滴爱心协会一名工作人员。“那次受伤虽然给婷婷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是在她爸爸妈妈的陪伴照顾下,婷婷的性格开朗,聪明好学。”她透露,在协会工作人员帮手婷婷时,她的母亲从事保险行业,因此每天可以灵活的陪伴婷婷,接送婷婷上下学,帮婷婷上厕所。婷婷也很懂事,学习成绩还不错。“后来他们家的条件改善了,拿到了补偿款,不需要我们再进行帮手了,联系就少了。”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随后联系到婷婷的父亲。“婷婷现在还是瘫痪状态,但她每天都会去上学。她妈妈把她送去学校后,中午再把她接回家。”婷婷父亲也向记者证实,导致婷婷受伤的舞蹈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就是演员刘浩存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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